中国委托公证人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并通过指定资格考试的合资格香港律师,对在香港发生或产生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事项和文件提供公证和证明。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到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