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本报刊发《单身证明停开公证机构犯难》一文,报道了在民政部门停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之后,公证机构在办理部分国内公证和涉外公证时,陷入了“证明之困”。合肥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看到本报报道后,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主动与市民政局协商。 10月26日,记者获悉,经过反复沟通,合肥市公证行业现推出简化无婚姻登记证明的新举措。
对于依据《
公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需对当事人婚姻状况进行核实的,由公证机构向民政局出具《婚姻登记记录信息核实函》,经民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对办理委托书公证和声明书公证的群众,由当事人单独做出承诺书或者在公证处询问笔录中对自己的婚姻状况作出陈述和保证,不再需要相关单位出具婚姻登记证明。
合肥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此项便民措施可以解决当事人无法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问题,确保当事人的公证需求得到及时满足,践行公证机构的利民、惠民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