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5号)的要求,现将我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蓉园公证处(原湖南省公证处)、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公证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公证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公证处、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公证处、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公证处,保留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公证处(以下简称长沙公证处),新设立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公证处(以下简称星城公证处)和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以下简称麓山公证处)。 长沙公证处、星城公证处、麓山公证处均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的规定行使公证证明职能。
二、长沙公证处设在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路梓园大厦二楼,电话:0731-85521512。星城公证处设在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48号鸥波大厦商业裙楼五楼,电话:0731-85533072。麓山公证处设在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A座15楼,电话:0731-88925757。
三、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长沙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的批复》(湘司函〔2015〕4号)的规定,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等统一为一个公证执业区域,长沙公证处、星城公证处、麓山公证处依法受理该执业区域范围内的公证事项(含涉外及港澳台公证业务)。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0731-85409831。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