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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税收新政 不动产赠与省不少公证费

2015-08-27  来源:南宁晚报  点击:

买房卖房办理契税等各种减免税当场办结;房产继承减免税不需要公证;纳税申报也不用复印合同、身份证等资料;因市政建设拆迁的,税收优惠更具人性化,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办理各种涉税业务……日前南宁税收出台新政,即《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房屋土地交易办税流程精简办税申报资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现行纳税人办理房屋土地交易办税流程、办结时限及办税申报资料进行精简、优化,新政将于12月1日起执行。今后市民不仅能够轻松办税,同时让享受到税收优惠的人增多。
 
1、不用烦琐材料减免税当场办结
 
市民黄女士说,之前她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契税需要复印合同、身份证等诸多资料,让她感到麻烦。今后,市民办理契税申报纳税业务时,只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即可,无需再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解读:新政取消纳税申报大部分资料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此外,新政还缩短了拆迁安置契税减免业务、房屋交换契税减免业务的办结时限,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减为当场办结,使得所有纳税申报含减免税业务全部当场办结。
 
南宁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资料精简、办税流程优化后,办税服务厅人流量大、过于拥挤,纳税人长时间排队等候的状况将会大大改善。同时,纳税人为办理减免退税多头跑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将更便利和更快捷。
 
2、百万房产赠与可省下万元公证费
 
老李将其名下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赠与儿子,按照以往的规定,老李在办理直系亲属赠与税收减免时,需要提交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公证书和亲属关系公证书。仅公证费就要上万元。新政实施后,老李就可以省下这笔钱了。
 
解读:新政取消了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赠与合同、取消办理继承减免税的继承权公证书等资料。另外,今后此类亲属关系证明选择的途径和渠道更加多样化。证明材料不再仅限于公证书,户口簿、出生证、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以及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都能作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南宁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说,新政将纳税人从奔跑于不同部门和单位索取办税证明材料的忙碌和烦恼中解脱出来,纳税人在人力、金钱、时间上的纳税成本大大降低。以直系亲属间赠与价值100万元的房屋为例,仅取消“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一项,纳税人就节约公证费8000~10000元。
 
3、市政建设拆迁税收优惠更人性化
 
市民李大爷,目前与儿子(已成家)同住在一栋祖辈留下的房子里,房屋所有权证办在李大爷名下。因市政建设的需要,李家的房子被拆迁了,李大爷和儿子分别获得了一套补偿房。按照以往有产权证的李大爷才可以享受减免税。但新政实行后,李大爷与其儿子均可享受契税减免优惠,契税减免惠及面更广了。
 
解读:新出炉的新政,对因市政建设需要而被拆迁房屋的纳税人重新购买房屋或选择产权调换的,在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时将不再被要求提供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
 
南宁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的执行,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更加人性化,它解决了部分城镇居民几代同堂共用一本祖上房产证,或根本没有房产证,被拆迁人享受不到契税税收优惠的问题,政策惠及面由房屋所有权人扩大到所有被拆迁受益人群,对支持旧城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新政还增加退房退契税的受益人群,纳税人办理退房退契税业务,将以房屋是否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判断标准,对未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已缴契税的,在向开发商办理退房手续后,所缴契税均可退还。
 
4、骗取减免税要重罚最高5倍罚款
 
新政程序简化、资料精简既方便了纳税人同时也还责于纳税人,纳税人对提供的一切申报资料尤其是减免税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对诚信自律责任和税法遵从度的要求再度提高。
 
解读:南宁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点在纳税人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申报和减免税优惠业务中得到充分体现。根据规定,符合家庭唯一普通住房条件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契税减免政策。而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是目前个人房屋交易税收优惠惠及面最广的一个政策,惠及面达到50%。由于婚姻关系证明的取消,目前全市纳税人办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时,只需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查档证明,签署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即可,这对纳税人诚信申报提出更高要求。
 
与此同时,不诚信风险同时增加。据悉,利用虚假住房证明骗取减免税的,除按规定对骗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要处以罚款,最低罚款额是骗取税款的0.5倍,最高可达到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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