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衡阳市雁城公证处公开招聘简章》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于1月23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公示如下:
衡阳市雁城公证处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表
面试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面试地点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十楼。面试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正式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16年1月26日8:30前到达候考室候考。届时迟到或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经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依次到面试室参加面试。
三、 考生要遵守面试程序,自觉接受面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前在候考室等候,未经面试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上卫生间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人前往。候考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四、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
五、考生不得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面试室,不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地点;在面试过程中,只报面试考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考生答题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带出考场。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处等候面试成绩,接到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应迅速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议论面试内容。
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1、在候考室和面试地点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3、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面试资格的;
4、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试的;
5、偷听他人答题或有意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候考人员的;
6、擅自离开候考区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八、请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联系。如因通讯不通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衡阳市司法局
201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