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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证法律服务十条便民利民措施

2015-12-20  来源:重庆晨报  点击:

积极关注公租房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领域,主动介入,积极提供优先受理、优惠收费、优质服务的“三优”服务。
 
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对涉及救灾、扶贫、遗体捐赠等有关社会公益的公证事项,提供免费服务。
 
建立老年公寓(包括敬老院、托老所等)公证联系点,确定公证联系人,随时开展法律咨询,适时开展上门公证服务。
 
广泛开展“公证进社区”、“公证下乡”等活动,组织公证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公证法律宣传,提供现场公证咨询,每年不少于两次。
 
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态度,实行接待首问责任制,设置休息等待、排号拿号、茶水供应等设施,着装上班、用语文明,耐心、细致,全面、准确解答当事人咨询,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
 
向社会公布公证机构的办公地址、接待电话、投诉电话,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公证人员照片、服务承诺等上墙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做到透明服务。
 
为残疾人、年老体弱者、孕妇等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等特别服务。
 
提高办证效率,缩短办证时限,对证明材料齐备的简单申请事项在三日内办结,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服务。
 
对一些重大的或履行时间较长的公证事项主动进行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出现的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全程无忧服务。
 
设置“意见箱”,及时征求、收集和反馈当事人意见,提高当事人满意率和满意度,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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