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河北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省扶贫开发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河北省司法厅与省扶贫办积极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进一步服务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全省62个贫困县公证处主动走进7366个贫困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脱贫攻坚
公证法律服务精准对接,有效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推动公证服务产业扶贫
据了解,产业就业扶贫,要求解决全省160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问题,是扶贫攻坚的重头戏、主战场。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公证服务在服务特色产业发展,培育农村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域找准切入点,发挥公证职能优势,通过有效作为,使当地党委政府认识到公证的法律保障作用,进而自觉运用
公证法律手段管理农村事务、推进扶贫工作。
据悉,石家庄市平山县(国家光伏扶贫工作试点县)目前已建立8个光伏电站项目,其中4个已并网发电。公证处积极为该项目献计献策,就电力公司与当地群众签订合作协议及农户贷款事项提出法律建议,认真审查合同协议,提出修改建议并进行公证,依法保障了该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促成了农民依靠光伏产业脱贫致富,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农户的信赖。
积极推动公证服务农村金融扶贫
金融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整合资源共同推动。省司法厅要求积极办理扶贫资金入股协议公证,为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正法律服务。对此,全省县域公证机构积极探索为扶贫到户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公证,依法保障了扶贫资金发放和入股工作公开透明,推动了贫困户依托产业脱贫致富。
其中,承德市围场县公证处主动上门,无偿为贫困农户办理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协议公证。自今年6月底至今,该县公证处已深入到2个乡镇8个自然村200多户贫困农民家中,免费为其办理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协议公证240余件,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和赞誉。据了解,围场县共需办理8个乡镇30个自然村扶贫资金股份合作协议公证1000余件,目前公证处仍在加班加点办理中。
积极推动公证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脱贫
电力、水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重要瓶颈,省司法厅大力推动公证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农民脱贫。
承德市、张家口市公证机构积极介入京张高铁、太行山高速、张承地区风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理了涉及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合同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保全证据等公证事项,依法保障了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石家庄市平山县公证处积极为绿化工程项目招标过程办理现场监督公证,促进了工程顺利完成。仅平山县公证处就为重点项目建设方与村民签订的400余份承包合同涉及的10000余亩土地流转进行法律把关,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依法保障农民依靠该项目脱贫致富。
积极推动公证服务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河北省司法厅积极推动县域公证处将此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依法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公证机构积极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动员、普查、登记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全省县域公证处深入乡村,现场向农民讲解《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介绍公证的职能作用以及如何办理继承赠与等公证事项,帮助农民理清了权属关系,依法保障了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完成。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的农民心中没底,迟迟不愿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公司与农民谈不拢,公证处主动上门服务,有的公证处介入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过程,严格审查流转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性、合同文本规范完备性、流转方式合法性,公证书成为土地流转的法律助推器,彻底消除了流转双方的疑虑,有效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积极服务农村基层依法治理
农村是推进国家法律贯彻执行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关键领域,推进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河北省司法厅推动公证服务积极介入农村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换届选举等领域,依法保障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依法治理。
据了解,我省公证处依法监督农村选举工作,为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依法保障了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公开公正,确保了选举结果的真实合法性,公证处全程参与监督换届选举的方式,推动了两委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如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先后为十余个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活动办理现场监督公证,公证员公开监督换届选举全过程,受到当地村民干部的高度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