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证协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公证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71名第五届理事会理事。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四川省公证协会章程》增设“奖励与处分”章节,规定会员出现5类行为,将视情节给予处分。
据了解,此次新修章程增加了第五章“奖励与处分”,对为我省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将分别给予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但会员出现违反《
公证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违反本章程和公证行业规范;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公证职业形象和声誉;违反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其他应受处分的违纪行为等5类行为时,省公证协会将视情节分别给予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强制培训、罚款、取消会员资格处分。
有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4月,我省执业公证员已达839人,居全国第二、西部第一;公证机构208家,居全国第一。2011年以来,全省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近400万件,办证件数居于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