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购已成为人们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网购方便了大家的生活,但是每年会有大量的网购纠纷,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也不在少数。然而,当消费者受到侵害、企业产品受到侵权,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才发现那些售货方已经将有关证据消除,从而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或者就算将有关证据采集下来,由于效力的问题,售货方或者法院也不予采纳。在这种背景下,用公证保全的形式对这些证据进行保全对被侵权方就至关重要了。
这两年,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办理了多起网络购物保全证据公证,包括电动滑板车、儿童玩具、仓鼠用具等,对企业的专利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案例
玉环一家铜业制造公司从事阀门、水暖管件、汽车配件制造,公司对专利的保护非常重视,已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并已授权。近日,该公司在淘宝网上发现有侵犯其企业上述专利权的网页和商品,为了维护企业的权益,该铜业公司到公证处办理有关网页及网上购买网络侵权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在该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女士、公证员面前,公证员助理进入淘宝网,搜索相关内容,选中商品(1种共3件)购买并确认支付。公证员助理在购物过程中将购物过程网页保存为图片,并储存于公证处的电脑中。
两天后,张女士在公证员和公证助理面前,在快递公司签收了包裹,并对收货的物件进行拆封查看,内含三小件商品,张女士将商品分别一一拆封,随后一一重新装回原包装。公证员将小件密封,并在密封件上贴上盖有公证处公章的封条。张女士及公证员、公证助理分别在密封件上签名。公证员助理对包裹签收现场、物品拆封、密封情况均拍摄了照片,密封件交由张女士保管。
公证员点评
台州市正立公证处公证员介绍,本案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虽然专利技术的保护有多部法律法规,但都基于知识产权存在的事实,而知识产权的存在需要证据支持,公证封存的目的正是保存证据。如果当事人自行购买,法院无法采信。
在保全证据公证中,购物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公证形式。以前都是由公证人会同申请人一起到店铺,由申请人亲自购买需要保全的物品,并开具发票。公证员全程陪同,然后将购物的全过程制作现场记录,封存所购物品,并出具公证书。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购物方式发生了改变,此类形式的保全证据公证方式也在发生改变,电子证据,网页证据保全使用的也是越来越多。这不但节约了成本,还大大方便了当事人。
公证员说,网络购物保全证据公证对申请人来说具有法定效力,证据一经保全,其与法院依职权并按法定程序收集、调查的证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且大大节约了申请人的取证成本。
该公证处主任李秋蓉告诉记者,来办理网络购物保全证据公证的以企业居多,购买的物品也五花八门,有儿童玩具、垃圾桶、花盆、仓鼠用具等,都涉及企业的专利产品被侵权。
近年来,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事项越来越多,企业在诉讼、索赔、权利要求中通过公证获得成功的例子也越来越多,企业的公证意识因此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