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青县公证处于1980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坚持“公正廉洁、依法办证”。三十多年来,县公证处无错证、假证,无被投诉现象,办证质量过硬,极大的服务了当地群众。
高青县公证处的公证员们在做好公证业务及本职工作的同时,不忘法律宣传,尤其注重对
公证法律法规、公证相关案例的宣传,每年在当地报纸及相关网站发表信息、通讯、案例数百篇。常有办事群众来到公证处称是通过《今日高青》和“高青政务网站”知道了“遗嘱公证”、“保全证据公证”、“协议书公证”等能为自己解决实际困扰的公证事项。
近日,山东省公证协会下发文件,高青县公证处在全省公证行业好新闻评选活动中荣获一等奖,这也是淄博地区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获得的最高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