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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遗嘱公证数量增长 不少中青年人加入此行列

2017-01-14  来源:台海网  点击:

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人对遗嘱向来讳莫如深。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个人财产不但数量增加,种类也日趋繁杂,但随之而来的公民遗产纠纷也越来越多,而遗嘱因其自身优势逐步成为许多公民处理身后财产的选择。国人对遗嘱的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人死万事休了吗?显然不是。
 
人们总是希望以最为稳妥的方式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让子女、亲人们,能够继续和谐、幸福地生活。
 
今又清明,晨报记者从厦门市公证处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里,越来越多的厦门人选择用遗嘱公证的方式,安排自己的身后事。其数量增长,甚至可以用“井喷”一词来形容。
 

遗嘱公证数量“井喷”

 
一直以来,厦门人对于立遗嘱比较忌讳,但现在,他们越来越能够坦然、理性地安排自己“身后事”。据厦门市公证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遗嘱公证数量的增长,过去一年简直可以用“井喷”一词来形容。“平时遗嘱公证办案增加了,感觉非常明显。”
 
鹭江公证处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其2016年第四季度办理遗嘱公证1050件,2015年同期的数量为676件,同比增长了55%。
 

中青年也做遗嘱公证

 
在厦门,做遗嘱公证的主要是老年人,不过近一年来,越来越多四五十岁的中年人,甚至个别小年轻也加入了这个行列。市公证处一位公证员说,她曾经遇到一位20岁不到的年轻人,没病没灾,做遗嘱公证的原因,只是近期打算出趟远门旅游。
 
而中年人做遗嘱公证,大多是为了排除子女以外继承人的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父母也是合法继承人,而一旦父母在此后也随之离世,部分财产还会发生转继承,兄弟姐妹也会进入与子女共分财产的行列。
 
据了解,随着厦门市民近年来财产的不断增长,寿命的延长,三世同堂,甚至四世同堂情况的增加,类似的情况越来越容易发生。
 

公证遗嘱法律效力更高

 
子女并非必然的继承人,有了遗嘱公证,老年人可以自由安排遗产,让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等其他遗嘱类型。另外,通过遗嘱公证,还能有效地避免家族的遗产纠纷。
 
据悉,在市公证处立遗嘱公证,一、二十年价格一直为160元。而近年来,厦门鼓励老年人通过遗嘱公证的方式安排身后事。每年敬老月(一般在10月份),厦门7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享受遗嘱公证服务,80岁以上的老人则可以全年享受免费服务。
 

建议:趁耳聪目明时提早公证

 
很多老人做遗嘱公证时,已经老得耳朵听不见,话也说不清楚了,有些甚至连路都走不了,需要子女送来。
 
“这给公证带来很多不便。”公证人员说。据介绍,遗嘱生效时当事人已经不在人世,因此在做遗嘱公证的时候,公证人员需要与当事人详细交谈,形成严谨的公证材料,这要求当事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另外,很多老人家常常想法不明确,极易受到陪同家人的影响甚至胁迫,而一旦发现有这样的情况,公证人员将不予公证。
 
市公证处提醒,老年人应该趁耳聪目明时,提早为自己办理遗嘱公证,而且最好不要有利益相关的继承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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