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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证行业首次征集发布维权典型案例

2016-11-11  来源:法制网  点击: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增强社会各界法治观念,四川省公证协会今天围绕“以法维权 公证护航”主题,首次组织全省21个市州公证机构统一联动开展宣传活动,共向200余家公证机构首次征集和公布公证案例共计32件,广泛宣传公证在保护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此次发布的32件案例包括商标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14件,网络购物证据保全公证(网络打假)3件,行为证据保全公证3件,外观专利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2件,现场、现状证据保全公证2件,影视剧版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功能设计、外观设计侵权证据保全公证、专利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网络报道侵权证据保全公证(网页证据保全)、肖像权是否侵权声明书公证、注册商标公证和著作权侵权公证各1件。
 

侵犯“六个核桃”外观设计专利权

 
“六个核桃”为国内知名乳饮品牌,但近年来在成都市面上出现许多仿冒品,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拟起诉多家侵权商户。养元公司系“六个核桃”乳饮品的生产企业,对其产品外包装申请并取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其外观设计的主要设计要点为蓝色飘带围绕的“六个核桃”饮料罐。侵权商户均为郊区及城乡接合部从事商品零售业的个体工商户,所销售的同类产品上使用了“六仁核桃”“金六核桃”“六大核桃”等标识,并在产品外包装上使用了蓝色飘带围绕的饮料罐的图案。为了举证,养元公司向成都公证处申请购买上述侵权产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成都公证处公证员随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通过前后一周的时间分别到成都市区与周边各县,分别对三十多家商户进行了排查,最终确定了十家商户,并分别对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购买上述十家商户销售的侵权产品的行为进行了保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销售产品的外包装所使用图案的色彩、设计要点、布局与原告的外观设计基本一致,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二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落入了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已判决结案的案件中,除少数被告提供了侵权产品的合法来源被免除赔偿责任以外,其余被告均被判令承担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万元的责任。
 
承办公证员唐怡指出,当事人如何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证据保全公证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不仅可以预防纠纷,而且可以减少或解决纠纷,这对减轻法院负担,降低诉讼成本也大有裨益。此外,证据保全公证在保持证据的客观性,维护法院的消极中立地位及社会诚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著作权人保全证据

 
2006年9月,绵阳市绵州公证处以保全证据的形式证明了著作权人庄嗣鹏的委托代理人张晏栋在绵阳分别购买由福建省永春县达埔豪汉制香厂生产的佛香,并证明所购佛香的外包装上确有“三柱吉香在手、阿弥陀佛在口;早晚敬奉诚心、福禄寿禧全有”的字样,为著作权人庄嗣鹏日后的维权诉讼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充足的证据。
 
公证书发放后,经公证员回访了解得知,侵犯著作权人庄嗣鹏的福建省永春县达埔豪汉制香厂在知晓庄嗣鹏已取证的情况下,主动要求和解,双方已达成合意。公证书虽未提交法院使用,但为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起到了助推作用。
 
本案中礼佛用语是庄嗣鹏创作并在版权局进行了正式登记,持有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该证上明确记载作者和著作权人均为庄嗣鹏,公证机关运用监督购买侵权产品的形式取证,以确凿翔实的证据证明福建省永春县达埔豪汉制香厂的侵权行为,使庄嗣鹏在以后的诉讼中有把握稳操胜券,维护自己著作权的合法权益。
 

保全网页证据 维护合法专利

 
2016年12月26日,四川吉汇祥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汇祥公司”)委托代理人周某来到宜宾市合力公证处,要求对山东烟台市宏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炬公司”)侵害其专利权的网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宏炬公司侵权的证据和事实。吉汇祥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某向公证处提交了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周某的身份证、国家专利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等证明材料,经公证处审查核实,周某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吉汇祥公司受让的201520818255、201520818708号专利合法、有效。其受让的专利已经国家专利局官方网站公告。其申办的保全证据公证与其维护合法专利权的目的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法符合公证的受理条件。经公证处受理其公证申请后,于当日指派公证为其办理网页保全证据公证。
 
本案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不仅要求对其法人资格进行审查,还应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许可的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其经营范围与其持有的专利权有紧密的逻辑关系。同时,对其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凭据进行核实,确定其拥有合法的专利权。
 
其次,本案重点审查当事人申请保全的证据与其维护合法权益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即侵权事实是否存在。通过事先在互联网上浏览宏炬公司网页,发现有明显的侵权事实。而当事人吉汇祥公司担心一旦发生诉讼,宏炬公司撤换其侵权网页,导致其侵权证据灭失。为确保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专利权,办理上述网页的保全证据公证是非常必要的。
 
再次,保全的方法和程序的技术要求较高。除在公证人员参与下实际在网上现场操作,并实时打印外,整个过程进行现场摄像,工作人员现场记录,并将操作显示的页面截图备份刻录成光盘,从技术上客观展现了侵权行为的全部内容。在操作过程中,使用公证处的网络和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确保保全过程和程序的客观、中立。同时,将对计算机操作前进行杀毒的过程一并进行保全,确保保全使用设备和网络纯净无病毒侵扰,进一步确保了证据的效力。
 
第四,公证书证词对整个保全过程进行了详尽的表述,公证证词中表述的全过程及保全显示的内容,与附件中所附的实时打印结果相辅相成,互相印证,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索链,使公证书的证据效力凸显,有力地揭露了侵犯当事人合法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灯影牛肉”不构成侵权

 
A公司诉B公司售卖明显标注了“灯影牛肉丝”和“灯影牛肉”字样的侵权商品。 A公司诉称, “灯影”文字系其公司的注册商标,并持续在牛肉预包装商品上使用了“灯影”商标。然而自2013年至今,被告B公司生产和销售包括牛肉丝、牛肉片在内的多种商品的包装袋和罐装牛肉的正面显著位置标识了“灯影牛肉丝”和“灯影牛肉”的字样。B公司辩称,“灯影牛肉”及“灯影牛肉丝”是商品的通用名称,合理使用在商品上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B公司为证明自己的抗辩主张,委托律师到成都市武侯公证处申请办理相关的保全证据公证。律师与公证员一起制定了方案:一是在几家大型的知名超市随机购买标有“标影牛肉”字样的产品,公证员对该购买过程和购买的物品进行保全证据;二是在淘宝、京东大型网上销售平台上输入“灯影牛肉”进行查询,对查询过程和结果进行保全证据;三是对原告方的官方网站显示的内容进行保全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公证员共办理了七件公证,B公司将证据提交法院,其抗辩理由得到法院支持,A公司的大部份诉讼请求被驳回。
 
办证公证员蒋小进认为,公证员与当事人或律师沟通非常重要,保全的内容是否与申请人的权益相关,这个证据有没有法律上的意义,采取固定证据的方式,取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何保证取证行为的真实性都是公证员需要考虑的事情。在上述保全证据案件上,以证据来说明,市场上存在着有各种各样品牌的“灯影牛肉”在销售的事实,因此“灯影牛肉”应当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最后,人民法院对公证书均予以了采纳,有力地支持了被告的主张。
 

“手艺”也是产权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风潮下,如何“独一无二”是很多创业者首先面对的问题。四川古蔺县很多独特的土特产及地方食品,在几辈人的手中创造出了有口皆碑的优秀评价。古蔺县很多创业者在如何将产品推陈出新引领潮流的刺激下,首先将目光汇聚到商标这个一目了然的首选项上。为了有别于其他企业,大多数创业者都会将肖像作为商标。
 
古蔺县XX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许XX,公司因发展需要须将许XX的肖像作为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古蔺县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引导当事人申办声明公证。要求当事人提供资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声明内容为声明人是古蔺县XX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古蔺县XX食品有限公司需要使用声明人的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声明人特发表声明如下:本声明所附肖像是声明人本人,如有侵犯别人的肖像权,责任由本人承担。声明人保证上述声明内容完全真实,如有不实,声明人自愿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公证的一大职能是预防纠纷。如何在相关部门和创业者间搭起信任的桥梁,是古蔺县公证处重点研究的“命题作文”。为此,古蔺县公证处通过了解相关部门的需要以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积极为古蔺县著名食品如麻辣鸡、萝卜干生产者等办理此类公证,切实实现了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减轻了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负担,为当事人的创业保驾护航。
 

证据保全让卖家履行“假一赔万”承诺

 
成都市蜀都公证处最近办理了一件关于网购买到假货维权的案件。案中,女子张红(化名)通过网购先后在同一家网店购买了两条同款“假真丝欧根纱”吊带蓬蓬裙,公证员通过证据保全公证,与卖家协商和解,使张红获得13000的赔偿金。
 
承办公证员陈奎让张红重现购物细节。张红用公证处的电脑对购买商品时的每一步环节进行操作,并且使用电脑屏幕同步录像软件,录制所有网购操作过程。征得张红同意后,确定收货地址为公证员办公地。并且,为避免引起卖家的警觉,收货地址只写了门牌号,没有写单位名称,收货人是陈奎,从证据链上保证了整个购买行为都在公证员监督之下。
 
收到商品后,陈奎陪同张红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纺织品检测中心申请鉴定,公证处随后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对整个过程做了证明。不久,鉴定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该商品的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及聚酰胺薄膜纤维,真丝含量为零。拿着公证书和检测报告,张红要求卖家履行“假一赔万”的承诺,支付赔偿金2万元、返还购物款800元、承担公证费1000元、服装面料检测费用300元,并告诫卖家如果不履行承诺,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张红也将这些证据材料向网站进行了举报。
 
张红提交的证据让卖家无法辩驳,只能自愿和张红和解,支付了赔偿金13000元,返还了全部购物款,并承担了全部公证费和检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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