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广州公证处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为推动公证与律师良性互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业务水平提升和发展,开启了友好合作的新篇章。据介绍,这在广州乃至全省尚属首次。
广州公证处主任韦翠坚与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官选芸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并交换协议和合作单位牌匾。广州公证处副主任郑文敏主持会议。市律协秘书长朱宝莲,副秘书长黄丹丹,对外合作与交流委员会副主任王瀚,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张新强、姚春鸿,广州公证处副主任孙力、丁毅、张昱,处党委委员、业务指导部部长林定源和部分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席签约仪式。
记者了解到,这次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义非凡。公证处是法定的国家证明机构,公证书所确认的行为和事实具有法定效力。公证既是预防纠纷的有效方式,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公证与律师都是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将以此为契机,强化律师与公证的分工协作,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合作共赢。同时,公证人员可以和律师围绕一些新兴领域和业务进行探讨交流,促进公证行业的发展和
公证法律服务体系的完善。
广州律协与公证处强强联手后,将会展开如下合作:更好满足民商事法律服务需求广州市律师协会作为依法对广州律师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的自律性组织,一直以来与广州公证处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如今,双方的合作又拓展到了业务领域,在民商事尽职调查、家事法律服务、物权债权确立、保全证据、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等方面,引导相关当事人利用公证机构效力、效率上的优越性,将公证机制引入律师服务旨在促进各自的业务发展,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双方在诉讼纠纷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中相互融合,在不断的发展创新中,将法律服务共同体的发展模式打造成优质化、常态化的为民法律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