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获悉,我省印发新修订的《江西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公证服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新目录自7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新目录中,对于证明合同(协议),证明涉及财产的合同(协议),按标的额分段累计收取,最低400元/件;证明涉及身份关系的合同(协议)400元/件。证明涉及身份关系同时涉及财产的合同(协议),按照涉及财产的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此外,证明遗嘱(订立、变更、撤销遗嘱),收费标准为500元/件(含摄像、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按照受益额标的分段累计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选票、指纹等,每件收费标准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