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江西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推进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全面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12月31日前全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革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同时探索建立公证行业执业诚信红黑名榜公示制度和公证员执业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明力,既能防范和减少矛盾纠纷和风险,又能节约司法资源和行政成本。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0.6万件,同比增长10.3%,办理公证援助等公益性案件1872件。然而,我省公证服务领域狭窄、发展不平衡,新型业务介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业务结构和服务方式有待优化。去年,全省111家公证机构,办证19万余件,仅占全国总数的1.3%。
今年6月,我省出台《关于深化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就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会议要求,各地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的属性,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公证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公益类型。属于内设科室的公证机构,全部转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全省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部改革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全面构建规范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会议要求,改制后的公证机构,公证质量只能提高不能下降,更不能出现在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公证质量事故。要加强公证员队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公证机构、公证员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谨细致开展工作,决不能不顾真实合法原则追逐经济效益,决不能为拓展公证业务而偏废公证质量,坚决防止为虚假的公证申请人或者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严防出现假证、错证,筑牢质量监管和风险预防的思想防线。同时,探索建立公证行业执业诚信红黑名榜公示制度和公证员执业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假证、错证、瑕疵证通报和处罚制度,加大对“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力度,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表现、公证质量与公证职业责任保险费率挂钩,发挥公证职业责任保险预防和惩罚功能。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改革,将全面构建规范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大力提升公证服务效能,促进公证事业创新发展,切实发挥公证预防纠纷职能作用,为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