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胜地公证处现因公证业务发展及公证延伸服务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证辅助人员。
一、招聘人数
招聘公证辅助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
2、具有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3周岁至30周岁(1987年6月30日至1993年6月30日出生));
4、热爱公证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5、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守信用,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主要职责
公证辅助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答复当事人咨询,协助公证员办理各类公证事务,在公证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公证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7年7月28日。
(2)报名资料:个人简历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06室。联系人:向超群刘西友联系电话:15074436805、13574460988
五、技能测试和面试
(1)法律知识及写作能力测试;
(2)电脑操作能力测试;
(3)面试。
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七、试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叁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为2000元加办证提成,购买五险一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公证员助理两年期满之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授予公证员资格,获得公证执业资格,可独立办理公证事务。
张家界市司法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