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公证处为如东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岗位(一):公证员2名;
2. 岗位(二): 公证员助理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如东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报考岗位(一)的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77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具有五年以上公证员、律师执业资格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
4.报考岗位(二)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2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东县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九楼920会议室。
报名人员可登陆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下载《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毕业证书、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岗位(一)的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通过司法考试的资格证书,另符合放宽条件的还须提供五年以上公证员、律师执业资格经历证明,经历证明是指截止2017年12月前的累计经历(按月计算)。除《报名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实提交报名所需的证书及材料,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可无条件解除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3. 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 岗位招聘人数以招聘岗位为单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予以公告。
(二)笔试
笔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 笔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设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 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东人才网 (www.rdrc.com.cn) 公告。
(三)面试
面试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 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 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 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公告。
2.体检。体检由如东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考察。由如东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实际情况可续签。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后不再递补。
五、人员待遇
公证员工资待遇:在聘用期间,按每月工资6000元标准发放,并按相应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公证员助理工资待遇: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并按相应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3-84519028(如东县司法局)
七、附则
本公告由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相关信息公布:如东人才网 (www.rdrc.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513-84520883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4529912(如东县司法局政工科)
点击下载>>>2017年如东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员助理报名表.doc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东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