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我市相关部门获悉,年内我市所属6家公证机构将全部改为自主开展业务,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转轨。
据了解,我市现有6家公证机构,其中,城区范围内一家,即市国信公证处,五县市各一家。
根据已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改革方案,今年12月31日前,6家公证机构将全部改为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法人,全面实现公证机构体制转轨、法人治理机构完善、机构内生活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的目标。
改革后,公证机构将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财务管理制度,每年需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向主管司法局报告。收入分配制度也将发生变化,我市将建立健全符合公证机构公益属性和社会功能,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要求的公证机构绩效公证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灵活多样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进一步增强服务的主动性。
实际上,株洲市国信公证处早在2002年即“先行先试”完成了由行政体制向事业体制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处主任刘策良告诉记者,改革后,该处公证年办证量从2000余件增加到了2016年的1.6万余件, 10余年间增长了8倍多。“更为关键的是,通过改革后的激励机制,我们巩固并拓展了业务领域,通过价值引导,激活了公证服务能力,公证处的服务范围也不断延伸,服务质量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刘策良介绍,仅去年以来,该处即先后开展了无偿代办房屋登记事务、无偿代为调查取证、无偿代办邮寄公证书、免费为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和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等延伸服务,共无偿代办上述业务近5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