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资兴市司法局现面向郴州市选聘全额事业和自收自支编制工作人员各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 全额事业人员面向郴州市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中选聘;自收自支人员面向郴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后出生);
- 2、男女不限;
- 3、本科以上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 4、全额事业编制人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列条件之一: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③、从事审判、检察、法制、法律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
- 5、自收自支人员限法学专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熟悉电脑操作。
-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不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 7、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四、报名
- 1.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报名地点:资兴市司法局办公楼三楼政工室。联系人:刘玮灵,联系电话:0735-3227069,18973517900。
-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资兴市公证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直接到资兴市司法局报名。报名时,需本人亲自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 3.资格审查。由资兴市司法局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每个选聘职位数与报名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五、考试
-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 2、考察。由市人社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对面试人员进行等额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 3、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替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过程中弄需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 4、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人社局、市司法局根据成绩和职位要求,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点击下载>>>资兴市公证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