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冒、伪造、变造公证书等现象,提高
公证法律文书公信力,
甘肃省公证协会专门召开三届十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甘肃省国内公证书专用水印纸管理办法(试行)》,并下发《关于启用甘肃省国内公证书专用水印纸的通知》,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公证机构统一启用甘肃省国内公证书专用水印纸( 以下称甘肃公证专用纸)。
通知强调,正确保管使用甘肃公证专用纸,是全省公证行业打击涉及公证书违法行为、维护公证文书公信力、提高公证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和服务效率的又一重要举措。各地各机构要从维护全省公证形象,维护公证的严肃性,维护公证文书权威性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在制度上、行动上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发挥其防伪作用。
目前,甘肃省各公证机构已全部启用甘肃公证专用纸,并且严格按照省公协制定下发的《甘肃省国内公证书专用水印纸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建立验收、发放、销毁等环节的登记制度,制定本公证处管理和使用甘肃公证专用纸的细则,确保安全、规范使用和管理甘肃公证专用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