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广东省司法厅批复同意在广州、珠海、汕头、惠州和中山设立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按照厅党委和厅领导关于合作制试点工作质量要高、速度要争取最快的指示要求,6家试点机构加快完成清产核资、人员执业机构变更和办公场所装修等工作。1月底,南沙、横琴自贸片区两家整体转制的试点机构开始执业,广州南粤公证处等4家新设立的试点机构相继在3月26日、28日挂牌开业,标志着我省6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在第一季度全部顺利组建完毕,正式开展执业活动。
从省厅公证工作管理处对各地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的组建验收情况来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试点公证机构坚持高位起步,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一是队伍建设高起点。6家试点机构共有公证人员137名,其中公证员47名,公证员助理44名,党员43名,6家机构均向司法局申报成立党支部。人员招聘、培训工作和场所建设同步抓紧进行。公证队伍整体精神面貌良好,理念一致。试点机构的合作人团队从机构批复成立至开业一直加班加点,团结协作,抓紧完成机构组建各项事宜。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开业当天举行了全体人员宣誓仪式,增强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内部管理高质量。各试点机构均按照省厅列举的制度清单的要求,建立了业务、质量、人员、财务、行政和党建等规章制度体系。广州市南沙公证处、南粤公证处设置了合作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议事决事制度。三是硬件建设高标准。中山市香山公证处等3家试点公证机构的办公场所在1000平方米以上,功能分区完备。设办证大厅、收费发证室、录音录像室、专项业务办证室、档案室等。各机构均配备了办理公证所必需的设备。重视办公自动化建设,各试点机构都安装了行业内较为先进的办证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和办公系统,并引入公证云保全证据平台服务,拓展电子数据保管、电子合同公证签约平台等新型业务。四是公证服务全方位。各试点机构牢记使命,以投身公证改革实践的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至3月26日止,广州市南沙公证处累计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660多件。针对南沙地域特点,组织公证员到镇街开展巡回公证服务,共接待有办证需求的群众超过2300人次。珠海市横琴公证处截止3月22日,累计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799件,公证收费超过100万元。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实现移动办公,为方便外出办证,专门购置五套拉杆箱,内置手机电脑、打印机、身份证识别仪等办证设备,努力做到公证需求在哪里,公证员一杆在手即可上门服务。3月3日试营业至今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33件,受理的公证80%以上均是外出上门服务。此外,试点机构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推出多项特色服务。南粤公证处提出“一周七天工作制,中午不打烊”的服务口号,开通公证云线上公证服务,推行线上预约和线上办证,做到7*24小时全天候服务。粤东公证处对借款合同、委托、声明等公证事项实行“免预约、快出证”等。
合作制公证机构是公证机构组织形式的新探索,对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试点机构将继续以高标准、高起点和高质量为目标,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公证质量,加强公证队伍建设,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
公证法律服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