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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出台意见加大公证服务民企力度

2018-08-02  来源:南昌日报  点击:

14日,记者从江西省公证协会获悉,我省印发《江西省公证行业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公证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要拓展涉民营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领域。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各公证机构要设立和公开服务民营企业咨询电话,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打通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各公证机构可结合实际,适度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成熟一项、公布一项。《实施意见》还提出,要主动开展“法企联姻”,与民营企业签订常年公证法律顾问合同,为顾问单位提供“一站式直通车”服务。要发挥公证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通过开展专项公证法律活动、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 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此外,《实施意见》还规定,要积极落实民营企业公证法律援助服务,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民营企业和员工对公证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民营企业符合条件的困难员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的,应当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对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申办融资类经济合同公证事项,应酌情减收公证费。要积极参与民营企业所涉司法诉前的调解工作,延伸打通司法辅助对接渠道,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减轻民营企业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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