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之证明类别:
- 1、证明身份,包括国籍、护照资料、身份证资料、出生证明、结婚证明等;
- 2、证明为物业之登记业主或企业之东主、股东或董事;
- 3、证明收入,银行资信,经济情况,书面单据,已签订之经济合同、购房协议、贷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它有关个人之资料等。
二、香港企业证明书类别:
- 1、证明香港有限公司情况,包括注册地址、注册编号、股东、董事、议决书、注册资本等资料;
- 2、证明无限公司中独资东主或合资股东情况、成立日期及商业登记号;
- 3、提供公司出具之书面单据,会计报告,银行资信,拥有物业证明,按揭状况,已签订之合同包括担保文件及其它有关企业之资料等。
三、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
香港人士或在香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申请办理涉港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公证文件:
- 企业登记注册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法人代表证明;
- 公司章程;
- 董事会决议;
- 企业年检表;
- 企业纳税单。
四、办理内地授权委托书:
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
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
五、身份证件资料包括:
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 港人申请独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确认资料包括两部份:
- 1、经营者身份证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及回乡证(来回内地通行证),或香港特区护照;
- 2、身份核实文件:即身份核实文件,即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实文件。
关于香港律师公证问题,详细欢迎来电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