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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证机构已超过3000家

2011-08-31  来源:新华网  点击:

  记者从司法部律师公证司了解到,目前在我国,公证机构已达3011家,执业公证员1.2万多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公证服务体系。
 
  据介绍,北京市共有25家公证处,执业公证员200多人。目前公证事项的种类已达到200多种,涉及人们工作、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包括用于出国留学、旅游等目的的涉外公证事项,如学历学位、成绩、出生、婚姻状况等;国内民事公证事项包括合同(协议)、遗嘱、继承、赠与、委托、身份等;其他公证事项包括完税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签字印鉴属实;强制执行、保全证据、法人授权、招投标、拍卖等办证量也逐年增加。公证处还可以提供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等服务。
 
  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公证业务处处长黄祎介绍,作为一项以预防为理念的制度设计,公证制度在预防化解矛盾、减少纠纷诉讼方面,具有独特的法治功能和社会价值。
 
  我国公证制度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十一五”期间,全国公证机构年办理办证量均在1000万件左右。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涉外公证已经从1980年的14万件增长到2011年的300多万件,公证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证法。公证工作和公证服务由此走上了更为规范的法治轨道。
 
  不过,黄祎认为,如何改善公证执业环境,通过立法赋予公证机构履行职责必须的调查核实权,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违法犯罪行为等,还是目前公证行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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