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的经贸来往来越来越多,香港委托国内授权书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多,例如购买房产、子女入学、香港公司与内地公司发生法律纠纷法院诉讼等等,但是香港公司的文件、民事文书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香港文书拿到大陆使用的公证同其他国家的公证认证办理流程不同,首先,办理香港公证时必须明确使用用途,即在XX省XX市用作XXX之用,其次完成后会得到两份公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香港公司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时间
香港公司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流程
-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香港公司授权委托书公证费用明细
- 1、香港律师公证费用;
- 2、政府部门收费;
- 3、使馆收取费用;
- 4、国际快递费用;
- 5、香港律师公证网代理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