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公证处是东源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选聘公证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二名。
二、资格条件:
-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职业道德、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974年1月以后出生);
-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 4.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 5.无违法违纪记录;
- 6. 符合《公证法》第十八、十九条之一所规定的条件。
三、工资待遇:
受聘期间,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的人员年薪10万元(含“五险”);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含国家司法考试资格)但未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员年薪8万元(含“五险”);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五险”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东源县司法局三楼政工科。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报聘者填写《广东省东源县公证处选聘公证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的复印件,于6月30日前寄(送)至东源县司法局政工科。
2、资格审核。由我局按岗位要求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带齐报名材料原件来我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否则取消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考察。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审核盖章。
(4)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聘人选,若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转移执业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2—8833911;
联 系 人:罗东、邓琦玥;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司法局三楼政工科;
邮政编码:517500。
七、本公告由东源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司法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