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加签认证,也叫高院加签,是香港、BVI等地文书拿到海外使用的前提。
高等法院加签认证的法律依据
- 1、维也纳领事认证公约;
- 2、取消文书认证海牙公约。
中国香港,澳门地区,BVI,开曼等英属群岛,当地高等法院行使外交部认证加签职责,拿到国外使用的文书,首先由国际公证人进行公证,然后送高等法院认证加签。
高等法院只是对前一步公证机构或公证人的签章加以确认,并不对所需认证文件内容的认证。
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经由香港国际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的文件,有部份需在香港高等法院加签。需要在高等法院加签的文件都是在1961年海牙免验证公约(Hague Apostille Convention) 成员的国家或地区使用。
香港以外海牙成员国高院加签
香港对于文件的要求往往很严格,如证件的认证,一般都需要提供原件;如果是授权书,则需要签字人赴港面签,如您相关文件的认证,不方便提供原件或面签,我们可以帮您在香港以外的海牙成员国完成认证。其效果都是一样。
外国公署或领事馆验证
在非海牙免验证公约成员国或地区使用的文件,在国际公证人签署及盖章后,一般须经有关国家或地区的驻香港特区的外交代表验证,确认国际公证人的身份及其签名和印鉴式样,才可在该国家或地区使用。
海牙认证办理流程
将所需认证的文件寄送给我们,认证前最好出示扫描件给我们,并告知使用的国家和用途,由我司香港国际公证人审核是否可以出具。认证完毕,将认证文件寄送给客户。
海牙认证文件范围
营业执照、税务证、生产许可证、自由销售证明、完税证明、ISO证书、产品的检测报告、授权书、公司注册资料、商标注册证、CE认证证书、出口商登记表、出生证明、学历证书、结婚证、无犯罪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