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2日,
山东省枣庄市司法局和
枣庄市公证协会举办全市公证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市七家公证处的近80名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参加了培训,培训由公证管理处处长刘霁雯主持。
公证作为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职业,高质量的培训对于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就显得尤其重要。培训班邀请了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法学博士宫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王磊以及市公协会长崔培山,分别从保全证据、债权文书执行和涉外民事公证实务问题进行授课。培训效果显著,参训人员获得感强,普遍认为此次培训是场“及时雨”。
一是培训内容,紧贴实践。这次培训的选题,均与当前公证工作密切相连,做到了“及时、有效”:涉外公证,满足了近两年全市各公证处都能办理涉外公证的需要;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审查,为金融公证的全面开展理清了思路;保全证据公证,为公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了经验。
二是培训师资,统筹兼顾。在师资方面,做到了“行业内外结合、省内外结合”:授课老师,有全市资深公证前辈、全市法院系统经验丰富的执行法官、北京长安公证处公证员。
三是培训人员,多方参与。此次培训的参训人员近80人,做到了 “全方位、多层次”:不仅有公证员、公证员助理,还有公证管理人员、公证业务合作单位金融系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