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意外或者是病故等导致的死亡的中国公民,或者是香港公民,在涉及到中国国内房产继承权等问题时,需要提供死者在香港的死亡证明。由于在香港出具的死亡证明是属于外国文书,香港法律制度核定大陆不同,香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体系,香港出具的文书,在大陆使用是没有办法核实其真实性的,因而在需要将该文书通过办理相关的公证认证手续,中国政府才能辨识其真实性。
香港死亡证明需要到香港死亡登记处办理好文件,通常亲属代为办理。
香港死亡证明公证手续如下:
香港律师公证办理时间为1周,这是最快的办理时间,无需申请人亲自在场,可代办不可邮寄。
把资料准备好之后,先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死亡证明的属实性进行核实公证,其次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即可。在公证好的文件上,会注明在大陆使用的城市,以及使用的目的。
香港律师公证文件的有效期限是6个月,在公证后之后的六个月内都可使用,公证费用是按照份数进行收费的,包含公证人收取的公证费用,法律服务机构收取的费用,如代办还需收取代办手续费用,文件快递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