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法律意见书在内地使用的增多,对其公证转递认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是不能被大陆直接认可的,必须经过香港公证及加章转递。
香港法律意见书是香港律师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香港公司的合法性、公司构架、对外投资情况、涉及到的诉讼等等,香港法律意见书拿回国内使用需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办理香港法律意见书公证时,需要香港公司出具董事会决议,说明该意见书的出具原因,同时需要出具的律师到香港公证人面前签署。
香港法律意见书内容
一般而言,国内须要就香港公司以下各个范畴出具法律意见:
- 1、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
- 2、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
- 3、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
- 4、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
- 5、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
- 6、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
- 7、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备注: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香港法律意见书公证认证流程
-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法律意见书需要包含的费用
- 1、律师费;
- 2、法律意见书公证费;
- 3、公司资料状况证明书或董事决议费用。
备注:香港法律意见书是由香港律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