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 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香港文书拿到大陆使用的公证同其他国家的公证认证办理流程不同,首先,办理香港公证时必须明确使用用途,即在XX省XX市用作XXX之用,其次完成后会得到两份公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时间:
- 约好时间,当事人带着本人身份证件去香港公证人面前签字,签字之后再由公证人完成后续公证事宜,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时间是3-7个工作日。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所需资料:
香港个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流程:
-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专递。
需要办理香港公证转递的文件基本上是两类:
- 1、个人文件类,比如结婚证、出生证、身份证件等文件办理公证,需要持证人本人(出生证可以是孩子父母一方)去香港由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然后由中国法律部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 2、商业文件类,比如香港公司到大陆投资,在大陆诉讼等等,需要对香港公司的公司主体以及决议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公司主体文件,可由中国委托公证人查询并办理公证,但决议、授权委托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