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回归以来,粤港两地联系日益紧密。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结合《广东省公证行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条措施》,推动文件精神在公证工作中落地生根,6月21至22日,东莞市公证协会联合
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开展大湾区框架下粤港公证合作探讨活动。
活动邀请了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主席杨元彬进行授课,就香港司法制度进行简要介绍,并针对大湾区框架下粤港公证业务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东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汤丽华、
东莞市公证协会会长陈胜民以及市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市公证协会全体会员共9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活动。
会上,杨元彬律师从三个方面对大湾区框架下粤港公证合作进行探讨与分析:一是通过对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与委托公证文书等的介绍,分析粤港两地
公证法律服务异同,促进两地公证行业的交流;二是通过分析近年来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与广东地区公证处及其他部门、机构合作的案例,探索积极服务大湾区协同创新发展的新途径;三是对涉港司法文书送达业务合作提出新设想,以求充分发挥公证的制度和职能优势,积极为大湾区建设提供综合性、多元性的
公证法律服务。
研讨会上,与会人员还进一步开展互动交流,就办理涉港业务中遇到的遗嘱公证及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相关效力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杨元彬律师就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活动期间,市公证协会进一步组织了港莞公证业务交流座谈会,同时邀请杨元彬主席一行前往市东莞公证处参观交流,就如何切实深化大湾区框架下港莞公证业务的合作,充分发挥公证事务在两地民商事活动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交换了看法,扩宽了思路。
我市东莞、东部、南华三家公证处积极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公证服务,今年以来累计为大湾区企业办理涉金融、经贸、知识产权类公证共1909宗。下来我市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广东省公证行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十条措施》,主动了解大湾区公证法律服务需求,组织三地公证行业学习交流活动,加强交流中新思路新建议的可行性探索及相关制度、实施方案的研究落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