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海一中院在
上海市长宁公证处的见证下展开了一次强制腾退房屋的执行。在公证人员监督下,执行法官打开出租屋的门锁。两个多小时后,出租屋的公证清场工作顺利完成。公证人员和在场人员一并在《现场物品清单明细表》和现场工作记录上签名。出租屋内清点出的物品被转移至安置点。整个腾房清场过程都在公证人员实时的摄影摄像监督下进行。
7月10日,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对公证执行“再升级”。除了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协助参与,同时也邀请了资产评估师、居委会人员等,多方联动共同见证了一次抵押房屋及房屋内物品的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还将此次执行过程及结果以录像的形式上传至上海一中院,便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及时了解到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一中院执行法官陆俊认为,公证机构具有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在执行过程中引入公证机制,有利于提升执行现场清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公证机构的协助执行可对法院执行过程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保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使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