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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暂准离婚令是什么意思?暂准离婚令有什么作用?

2019-07-30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

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高速发展,与香港的差距越来越小,内地人与香港人结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感情不和无意继续生活下去的现象也存在。
 
内地的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经调解无效后同意离婚,并发给离婚双方的离婚证书。而香港的情况则完全不同,双方感情不和,须向香港家事法庭申请离婚,结婚双方或一方由于感情破碎无意再在一起生活,坚持离异的,经调解无效,香港法院受理后无异议后发出的是暂准离婚令。暂准离婚令只是说受理的双方的申请,并暂时对双方已作出离婚的决定采纳,出于担心双方一时不冷静作出的冒失举动,暂准离婚判令在发出六个星期约一个半月之后,双方不同意的离婚令收回。经过这个时间段双方认为考虑成熟还是持意离婚的,需向家事法庭申请将暂准离婚判令转为绝对判令(即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这样双方的感情生活彻底了结,在法律角度上再也不是夫妻关系。香港家事法庭出具的绝对离婚判令和内地的民事部门出具的离婚证的意思一样,但是香港的民事登记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出具的是单身证明,也就是说香港没有单独的离婚证存在。
 

香港暂准离婚令样本

 
什么是香港暂准离婚令?
 
什么是香港暂准离婚令?
 
什么是香港暂准离婚令?
 

为什么要办理香港离婚公证?

 
内地人离异后回国内再婚、工作、购房、小孩落户以及上学都需要证明来核实婚姻是否存在,离异者再婚或享受国家政策也都得证明其是离婚单身状况。由于内地与香港并无网络信息互享,无法核实该香港离婚判令的真伪,很多地方就要求证明人需要出具香港律师出具的证明书。这种情况下证明人就只能去香港律师事务所请律师对绝对离婚判令加以公证,并在公证书注明用途和使用地点。公证书分一式二份,正本交由自己保管,副本由香港律师直接转递到对方当地民政局。经过这些手续后方可得到内地认可受法律保护。
 
内地人在香港结婚后再离婚,或香港人要在内地结婚,已婚者就必须提供香港离婚证明书,未婚者也得提供香港单身证明,且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之后才能被国内部门所认可。香港律师公证文书必须加章转递才受中国法律保护,未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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