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信公证处发文指出,2019年8月5日,北京市国信公证处为A先生和B先生办理北京市首例特殊群体(同性群体)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和生前预嘱公证。据了解,A、B两位有十多年的感情基础,并在国外领取了结婚证书,但限于我国法律规定,彼此间,对于相互的法律定位一直留有心结,同时,因为父母逐渐老去,未来个人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特别是住院签字问题,成为了摆在面前的最大困扰和障碍。但因为立法上的空白,上述问题始终作为一块心病,萦绕在他们心头。
近期,在他们看到相关报道和《民法总则》第33条的规定后,决定来我处办理彼此的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和生前预嘱公证,指定对方作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进而在住院医疗和大病监护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我处指派经验丰富的马麟公证员为其办理此次公证。
这是《民法总则》实施以来,我处办理的北京市乃至北方地区首例特殊群体的此类公证。这不仅对意定监护和生前预嘱的公证实践起到了推动和示范效应。也为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保驾护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