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助理2名,具体事项如下:
1、招聘条件:2015年、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法学专业,浦江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熟练运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善于表达和沟通,能吃苦耐劳,形象气质佳。
2、工资待遇: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期满被正式录用后年工资5万左右,取得公证员助理或公证员资格后待遇另增。
3、报名时间及地址: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1日工作时间(星期六、日除外)。报名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浙江省浦江县公证处(卫校门诊对面)六号窗口处报名,联系人:王奇琼,联系电话:84182230。
4、招聘程序:报名人应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另定。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5名参加面试,最终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择优录取。拟录用人员应参加体检,提供县级医院体检证明(体检费用录取后可报销),如体检不通过则由后位人员补进。笔试范围:①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等基础法律知识;②
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公证基础知识; ③其他职业道德、人际交往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