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文件拿到香港之外使用,需要办理香港文书公证认证手续,但是根据使用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不同,分为拿到中国使用和中国以外使用(中国以外又分海牙国家和非海牙国家),本文主要介绍香港文件在中国大陆使用。
随着两地经贸往来的频繁,香港公司文件在内地使用的需求也随之增加,例如香港公司在内地法院诉讼、以香港公司名义投资大陆公司、以香港公司名义在大陆设立代表处等等。由于香港实行一国二制政策,所沿用的是英国律师公证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因此,香港公司文书文件要在中国内地有效使用,必须经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
办理
香港公司公证涉及到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必须去香港在香港公证人面前面签。唯一董事不能到港签字的,有二种解决办法:
- 一是增加一名可以去香港签字的董事,然后签好董事会决议,再由可以过去签字的董事把文件带到香港面签。
- 另一种就是视频签署,通过视频见证董事签字。
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是否需要面签要看董事会决议内容的,一般内容都可以视频签字,无需面签。
香港公司国内打官司需要公证的文件有:
- 注册证书;
- 商业登记证;
- NAR1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香港公司公证办理流程:
-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专递。
香港公司公证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