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度工作会议在仙居召开,与会人员对仙居县零编制运行公证处的做法纷纷点赞。
今年2月中旬,
仙居县司法局成立仙居县公证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公证改革专班,对公证处进行清产核资,出台公证改革方案。5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仙居县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方案》,在全省首家提出零编制运行管理模式,公证处退出原事业单位管理序列,转变政府职能,实施管办分离。改革后的公证处不以盈利为目的,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6月6日继续按事业单位进行法人登记,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根据业务需求自主聘用人员、自主管理财产,独立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目前,仙居县公证处有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及辅助人员3名。
改制后的公证处,公证业务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政代管,经费不再由县财政保障。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按照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设定科目,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利润核算,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可根据有关制度自主支配。
同时,县公证处紧紧盯住公证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培养和引进人才,出台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公证办理流程,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办证质量和效率;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证公益服务和运行的透明度,加强守信自律,提高公信力,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县司法局强化行政管理,建立公证员执业档案,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公证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和诚信评价制度,加强信用约束,惩戒失信行为。
改制一个月,仙居县公证处受理各类公证事项156件、办结115件,其中国内公证71件、涉外公证85件,共收取公证费6万多元,公证业务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