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山政府2017年第23号公报,自2017年4月15日起,持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凭黑山法人实体开具的邀请函(固定格式见网站链接),可免签进入、过境黑山并停留不超过30天;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凭已支付过的行程安排、返回中国或前往第三国的机票、火车票等交通票据以旅游团组方式集体出行,可免签进入、过境黑山并停留不超过30天。此处的旅行团组,指中国和黑山签署有黑山旅游市场准入协议的旅行社所组成的团组。
注:如果是从第三国赴黑“一日游”且不在黑过夜的、即无法提供相关“已支付过的行程安排”的旅行团,不适用此签证便利化政策,但仍适用当前“持普通和公务普通护照及两次或多次有效申根、美国、英国、爱尔兰签证以及上述地区及国家合法居留许可的中国公民,无需办理黑山入境签证,可在黑山境内停留不超过30天(同时不可超过签证有效期)”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