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中国国内买房都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这些证件才能办理,正常情况下这些都很容易解决,但如果是持有加拿大等国外护照的就比较特别,相关部门都会要求出示一份同一人声明的公证认证才给办理。下面分享一例大使馆认证网客户的案例。
2014年年底客户在深圳福田区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在2015年加入了加拿大国籍,现在持加拿大护照、国内身份证已注销,护照上面没有中文姓名只有拼音。在去房管局办房产证时要求证明结婚证和身份证上面的中文姓名与现在加拿大护照上面是同一个人,即需要办理一份同一人声明的公证认证,这个在国内公证处是办不了的,需要的是一份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的认证。
证明加拿大护照、中国身份证与中国结婚证为同一人,需要持证人写一份声明书,内容可以写加拿大证件号及姓名,在加入加拿大国籍前为中国国籍,证件号码及中文姓名,谁与谁在什么时间结婚,结婚证号码写清楚,声明人可以带着这份文件去加拿大驻华使馆见证签字,公证后的声明书与加拿大护照、中国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一起寄加拿大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这样之后国内房管局就认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