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近日举行购买
公证法律服务签约仪式。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更加便民、利民、惠民,西安市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化、人性化。政府部门向公证处购买法律服务,这种合作模式在陕西属于首例。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莲湖区公证处对涉及转继承、代位继承的不动产继承事项提供公证服务;对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的继承登记案件,委托公证处进行调查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公证处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和调查结果公证书做出相应的受理或不予办理的行政决定。
这种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的新模式,不仅契合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而且通过“线上登记”模式将不动产受理窗口延伸至公证领域,利用公证前置审查,对继承中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合法性起到“过滤器”的作用,有效减轻登记部门的审查压力和审查风险;不动产登记与公证的无缝衔接,有效地简化了办事流程,实现了不动产继承公证与转移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