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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要办“出轨公证”遭拒绝

2012-07-13  来源:楚天都市报讯  点击:

“男方若在婚姻期间出轨,家中两套房产就全部归女方……”昨日,一名女子到公证处咨询,想将这一内容作一个公证,以确保其法律效力,但被公证处告知,无法公证。武昌洪兴公证处昨日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此类“出轨公证”逐渐增多。
昨日下午,一名张姓女子独自到洪兴公证处咨询要作一个公证。40岁的张女士家住武昌广埠屯,称自己与丈夫结婚18年了,在这期间,她发现丈夫在外面与多人关系暧昧,去年更是证实曾出轨,尽管丈夫一再表示认错并加以保证,但张女士心中依旧不安。于是,经过数次谈判,今年8月,这对夫妻达成一个口头约定:男方若再出轨,其自动放弃家中两套房产,全部归张女士。
担心口说无凭的张女士还提出要对这一约定进行公证,“即使将来离婚,我也有保障。”面对张女士的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无奈摇头,“首先,如何界定出轨?其次就算男方出轨了,不可能因为这个约定就确定房产归属。不确定因素太多,无法公证。”
公证处建议张女士可以和丈夫就此签订一个协议,将来如果男方出轨,张女士可以起诉离婚,并拿该协议向法院主张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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