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
黑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获悉,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省司法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惠企暖企专项行动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及时调整战“疫”策略,在原有便企惠民措施基础上,扩大便企惠民范围,加大便企惠民力度,运用专业公证知识保障企业良好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全省公证机构主动要对接本行政区域内的复工复产企业,实行线上“公证顾问”制度,为企业及其职工提供在线答疑,为企业复工复产经营决策、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后遇到的实际问题。另外,全省执业公证机构要开通“在线受理”系统,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服务模式,通过电话、微信、网络在线等方式,提供公证咨询、预约、申办服务,开辟公证服务企业绿色通道,设立与疫情有关的公证绿色通道和急证通道。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复工复产企业申办的不可抗力事实类、文书类、证据保全类和译文相符类公证免收公证服务费。
对抵押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融资类公证事项;对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申办的公证减收公证费。
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虚假产品,特别是涉及到生产疫情防控用品的企业,通过实时固定互联网电子证据、购买虚假产品等保全方式,为企业依法维权提供快速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