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南宁市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南宁市华强公证处举行揭牌仪式,喻示着南宁市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进入新起点,也标志着广西首家新设合作制公证处的正式诞生。
合作制公证处是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共同发起成立,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自主开展业务,实行民主管理,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一种非营利性公证机构。合作制公证机构在人、财、物管理上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有利于更进一步激发公证机构活力、调动公证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
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根据规定,合作制公证处与现有公证处一样,保持 “三个不变”:一是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二是公证员依法行使法律证明权的身份不变;三是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
据了解,南宁市华强公证处经司法部核准备案,经自治区司法厅于2019年12月31日批准设立,执业区域为南宁市辖区,包括七区五县,业务范围包括国内、涉港澳台和涉外公证业务。该处开业后,将有效增加南宁市
公证法律服务的供给。合作制公证处试点是司法部推进的重大改革,南宁市华强公证处的成立是自治区司法厅和南宁市司法局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成效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