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五邑公证处隶属于
江门市司法局,现因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高校和社会招聘相关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公证员助理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保密观念;
- 2、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 3、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文字功底、沟通能力,能熟练处理各类法律文书;
- 4、负责解答业务咨询,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如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等),处理其他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司法辅助人员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和保密观念;
-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执行力,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 4.派驻法院,协助法官、书记员开展调解、调查、送达、保全、执行等其他司法辅助工作;
- 5.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适应外出工作。工作地点:新会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
-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 4.道德品质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 6.其他不适应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2个月,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面议。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6月18日
方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五邑公证处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电子邮件:2849247367@qq.com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3794275320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2.面试
根据招录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聘用:面试合格者,专人通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