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政府研究决定,报市人社局核准,拟为望都县卫生健康局和望都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字[2011]70号)等规定进行招聘。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 1.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岗位、名额和要求
乡镇卫生院招聘医护人员8名。其中临床专业5名,影像专业2名,检验专业1名。
具体要求如下: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望都县户籍优先)。
- 2.遵守宪法和法律。
-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工作。
- 4.普通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可放宽到非普通类全日制中专学历。
- 5.年龄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二)公证员岗位、名额和要求
司法局公证处招聘公证员2名。
具体要求如下:
- 1.具有保定市辖区户籍(望都县户籍优先);
-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学识和理论水平。
-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 4.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证书。
- 5.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被吊销公证、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对所有来自于或近期去过北京市新冠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不接受现场报名方式,考生可采取电话咨询并按规定报名;疫情低风险等级地区人员,可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6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 2.报名地点:望都县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
- 3.注意事项: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彩色2寸免冠同版照片5张。交纳报名费100元。若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聘资格和相关成绩。
(二)笔试
- 1.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6月29日到望都县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 2.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携带《笔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 3.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并各约占卷面分值的50%,满分100分。
- 4.根据省《暂行办法》等规定精神,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的确定方法为: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合格分数线的具体分数同笔试成绩当天进行公示,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 1.分别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 2.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望都县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
-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到证、身份证、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0年应届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注明“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的证明信及《就业协议书》。
-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凭身份证到望都县行政服务大厅(社保就业大厅)报名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 1.面试时间:2020年7月3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法进行,时间9分钟。
- 3.评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且严禁将任何资料、通讯工具等带入面试室。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年龄较小者。由招聘办公室指定一所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
-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考试地点和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 2.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及本人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办理增编、增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 4.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拟聘人员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15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凡涉及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自觉回避。
五、附则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望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312-7727567
望都县卫生健康局:0312-7828170
望都县司法局:0312-7720148
中共望都县纪律监察委员会:0312-782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