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事项范围,缩减办证时限,开展远程视频公证,开展公益公证……为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大力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效,
山西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目前已经进入宣传动员和实施阶段。
此次公证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共涉及9个方面。
一是在我省公布第一批48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基础上,进一步纳入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且无争议的52个事项。通过延伸服务进一步减少群众往返公证机构的次数。引进“公证自助服务机”,为市民提供24小时“只跑一次”涉外公证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办证流程,缩短办证时限,原则上做到简单公证事项当天办证,复杂疑难公证事项10日内办证,其他公证事项5日内办证,鼓励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公布“24小时出证”清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尽快办”的实际需求。
三是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公证申请人按照清单提供了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不得随意增加清单外证明材料,加重公证申请人证明负担。
四是针对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涉及的财产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死亡时年满75周岁的被继承人其父母的死亡事实证明,公证当事人的未婚事实证明,公证当事人的未再婚事实证明等4种证明,开展当事人信用承诺代替举证试点。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当事人虚假陈述、骗取公证书的责任,引导公证当事人签署《信用承诺书》,进一步减轻公证当事人的证明负担。
五是开通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解决海外华侨办理公证“跨国跑”“多次跑”问题。针对公证机构停业的县(市),设立远程视频办证点,满足偏远地区群众“就近办”的需求。
六是推广应用电子公证书,开展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互联网+公证”服务试点,提供公证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七是鼓励公证机构积极申报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确保有意向的公证机构年内开通涉外公证业务,更好地保障本省公民开通国际间民商事交往。
八是全省公证行业积极为以下事项提供公益
公证法律服务:公益法制宣传,贫困家庭小额继承公证,现役军人军属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环境公益诉讼涉及的侵权证据保全公证,人体器官、遗体捐赠协议公证,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公证。
九是开展公证延伸服务,提供代拟文书、代办认证、代办不动产登记、代办调查取证等服务。为公证申请人提供“个性化”、“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办证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