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死者在香港的死亡证明,而香港出具的文书属于境外文书,大陆部门是没有办法核实其真实性的,需要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方可在内地有效使用。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客户胡先生是大陆人,其爸爸在改革开放初期就前往香港经商并把户口迁移到香港,而后在内地置办了不少房产,这些房产都是以胡先生爸爸个人名义购买的。在前几年,胡先生爸爸因病在香港去世并取得了香港生死登记处出具的死亡证明。现在胡先生到
深圳市龙华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手续时,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要求其爸爸的死亡证需要办理公证转递手续方可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这个要怎么办理呢?
胡先生经朋友介绍找到我们香港律师公证网咨询,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如何办理香港死亡证公证吧。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所需资料
- 香港死亡证原件;
- 办理人的身份证证明(身份证或护照)。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流程
- 1、跟香港律师公证网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 2、把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香港律师公证网;
- 3、律师根据客人提供的资料开始拟公证草稿;
- 4、客人确认公证草稿无误后,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亲自递交到香港律师公证网;
- 5、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 6、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 7、办理完成后,香港律师公证网寄出公证书给客人。
香港死亡证公证用于内地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