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海外工作的市民小李(化名)收到了
前海公证处为其开具的海外远程视频电子公证书,这也是深圳首份远程视频电子公证书。不久前,小李拟在深圳购置房产,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亲自办理,欲委托家人代为办理相关购房手续,遂向前海公证处提出海外远程公证申请。
自7月7日,深圳市公证协会印发《关于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以来,前海公证处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文件指示精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深圳市公证协会的指导意见,运用前海公证处自有在线公证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结合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电子存证等信息技术,为在境外的深圳市民和企业积极提供海外
公证法律服务。
根据深圳市公证协会《指导意见》规定,公证机构具体申办事项包括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之间的处分财产的委托(可以征询申请人的意见,是否授予受托人转委托权)等适合海外远程视频办理的公证事项,但不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转移和放弃权利的声明、处分财产、转移或放弃权利等文书上的签名。
据悉,作为全国首个在自贸区内成立的公证处,前海公证处长期致力于发挥公证职能,为中国企业和个人“走出去”提供法律支持,陆续推出多项便民服务举措,之前首创“初审制度”,优化办证流程,实现国内公证一般1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涉外公证一般3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办证效率全市第一。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新形势下,前海公证处积极为在境外的中国企业和侨民提供所需的
公证法律服务,满足其法律服务需求,解决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