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二维码

重庆垫江县公证处保全证据助力法院强制执行

2020-07-15  来源:法制日报  点击:

近日,重庆垫江县公证处承办了一起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助保全证据的公证。                     
 
涪陵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游某明申请执行曾某才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涉案房屋被案外人陈某杰及家人一直以自己已经购买为由,拒绝搬离涉案房屋。
 
涪陵区人民法院表示,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强制执行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减少执行争议,遂决定依法申请垫江县公证机构介入此次强制执行工作,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在接到涪陵区人民法院的申请后,垫江县公证处依法对主体资格、生效判决以及保全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确定符合受理条件后,指派两名有经验的公证员偕同法院工作人员等来到被执行的房屋现场。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现场财产较多,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为保证公开透明,垫江县公证处对本起强制腾房的执行过程进行现场公证并全程录像。公证处两名工作人员对房屋内需要迁出的物品依次进行登记造册,并清点核对,司法拍卖的房屋全部强制腾空并交付完毕。
 
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公证员现场见证了法院执行全过程。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又避免了不必要纠纷的产生,取信于双方当事人,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据法院相关人员称,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引入公证保全证据,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创新,一方面有效避免执行结束后可能造成的相关财产毁损、灭失等风险,维护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增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了法院的执行效率,保证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充分发挥公证的特殊职能作用。
 
记者了解到,重庆垫江县公证处于1984年依法设立,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公证处共5名工作人员,其中执业公证员4名,公证员助理1名,4名公证员中有3名公证员具有涉外资格,1名具有涉台资格。垫江县公证处秉承“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服务、让群众满意”的执业理念,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全方位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为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章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邮箱:info@gongzhenghk.com)
香港律师公证网微信咨询已正式开通